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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23年智慧消防最新政策

2023-05-05

2023-02-23关于深圳市罗湖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智慧罗湖全面升级。按照“1+1平台+N应用要求,建设区级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CIM平台)。深化区级物联网平台建设,重点聚焦智慧消防领域,出台建设指引,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完成原有设备兼容及新建设备接入。

 

2023-01-3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推动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开放,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税务、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等,用好医疗大数据,深化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推动数字服务适老化改造。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税务局。
 

2023-01-11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摘要:全面建设市县两级智慧消防政务平台和运营维护中心,推动卫健、教育、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建成智慧消防行业平台,完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物联网升级改造,全面对接省智赣119”平台,通过政府+市场方式加强智慧消防终端规模化建设,实现消防安全网上动态化监测、精准化防控,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2023-02-27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摘要:建立完善的现代化综合消防工作体系,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的现代化消防救援通信调度指挥系统,提升灭火救援实战效能。积极加快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提升城市消防供水能力、加强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和物联感知能力建设、加快火灾防控基层基础建设,站在创新社会消防治理、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高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根据城市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全面梳理消防设施历史欠账,深入分析区域设施发展不平衡问题,合理布局建设城市消防站。“十四五”期间,启动国家水域救援重庆大队项目,新建五里店消防站项目。

  提升城市消防供水能力。严格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新建城市道路配套市政消火栓建有率100%;全面梳理消火栓建设现状,存在欠账的要限期增补到位,有效解决市政消火栓有管无水、供水水压不足问题。

  加强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和物联感知能力建设。将智慧消防纳入区智慧城市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科技建设,加强对高层建筑及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相关领域的物联感知能力建设,20212024年,推广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2025年,推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加快火灾防控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各镇街和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力度,发挥好其在初起火灾扑救、火灾隐患排查等环节的作用。建立江北区火灾调查中心,提升火灾事故的追本溯源和延伸调查水平。依托重庆市科技馆建立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依托石子山公园建立消防安全主题公园,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社会化消防宣传阵地。

 

2023-02-15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本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推广应用智能监管手段。大力推广消防物联网建设,全方位监测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利用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助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智能化水平提升。如发挥消防物联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效能,探索智能感知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电瓶室内充电、违规住宿等行为。

 

2023-01-28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决定

  摘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省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消防数据应用平台,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业应当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监管和服务信息。

  “省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推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建设,加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并按照省有关规定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消防数据应用平台。

  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五条,在第一款最后增加:鼓励在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场所安装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燃气安全智能控制等火灾防范设施。

第六条鼓励、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2023-02-2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行业部门共管共治,社会单位依法履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落实防消宣一体化思维,全面摸清全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清单,建立发现-整治-回访的滚动式整治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火灾预防方面,严格落实人员劝导搬离、物防技防改造、智慧消防应用等措施,大幅压降三合一存量,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灭火救援方面,加强智慧消防在灭火应急救援中的支撑和应用,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应急处置作战效能,确保打早灭小救初期。宣传培训方面,实现基层消防力量业务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普遍掌握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隐患辨识,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1年时间,全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基本清除,分阶段目标为:

20236月底前,各街道滚动摸排起底的三合一场所整改率达50%以上;2023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应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集中力量优先整改火灾风险高、居住人数多、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三合一场所。

三、整治范围

(一)生产型三合一场所:在工厂生产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在自建民房、商品房或出租房屋内从事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生产住宿在同一场所内。

(二)经营型三合一场所:在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或自建民房、出租房的店面开店经商,从业人员留店住宿、店家合一。

混合型三合一场所:沿街商铺、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电商办公仓库等其它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做足应急准备。强化智慧消防物联感知对灭火应急救援的支撑保障作用,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接收到报警信息后,能第一时间出动处置,实现打早灭小救初期。各街道办按照《厦门市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厦消安委〔20226号),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保障人员、经费、装备、场地等要素落实,同时,督促社区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熟悉掌握三合一场所的基本信息,对周边区域开展道路水源熟悉,针对性制订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

 

2023-01-12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平市贯彻落实各级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政办发〔20231

  摘要:科技引领支撑作用更加凸显。科学技术对消防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智慧消防建设大力推进。消防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先进技术装备全面推广使用,消防工作核心业务科技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提高火灾智能防控能力。将全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积极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体系。结合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动将消防管理嵌入基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与本地区智慧消防系统联通。加强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装备配备,提高火灾防控效能。(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局)

  全面深化智慧消防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大数据与应急救援、火灾防控、队伍管理等领域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纳入综合治理平台和智慧城市”“智慧应急建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底前,建成消防水源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并纳入智慧消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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